严禁不合格食品流入中小学,不得销售影响学生视力的用品用具。从湖北省教育厅获悉,湖北中小学校园食品用品安全管理办法日前出台。
据介绍,该办法规定,对为学校提供食品、用品及服务者,实行资格审查和备案制,进入校园经营企业须经过资格审查,并交纳一定安全保证金,同时每年进行考评,年度考评不合格,两年内不得进入校园经营。
该办法同时规定,学生服装、被服等学生用品不得含苯、甲醛等对人体有害的化学成分;不得销售影响学生视力的用品、用具,杜绝使用纸张白度过高、印刷物色彩反差过大的纸品;学生用品不得使用有损学生身心健康的图案和造型,对可能危害儿童的安全文具应标注“请勿吞食”等警示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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