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山鹰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鹰转债”实施转股事宜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债券代码:110567 债券简称:山鹰转债
转股代码:190567 转股简称:山鹰转股
转股价格:7.31元
转股起止日:2008年3月5日至2012年9月5日
转股部分上市交易日:申请转股,交割确认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即转股后的下一个交易日)
特别提示:
山鹰转债发行规模为4.7亿元,按初始转股价格7.31元计算,全部转股可使本公司股本增加64,295,485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5.07%。全部转股后,本公司总股本将增至491,026,319股,转股新增股份占转股后总股本的比例为13.09%。
根据"山鹰转债"赎回条款,自本次可转债发行之日起12个月后,若公司A股股票任意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高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25%,则公司有权以面值的105%(含当期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债。
现将山鹰转债相关事项及申请转股程序公告如下,特提醒持有山鹰转债的持有者注意:
一、山鹰转债发行规模、票面金额、期限及利率
1、发行规模:人民币4.7亿元;
2、票面金额:每张面值100元,共计470万张;
3、债券期限:5年,自2007年9月5日起,至2012年9月5日止;
4、票面利率:第一年为1.4%,第二年为1.7%,第三年为2.0%,第四年为2.3%,第五年为2.6%,到期未转股按2.8%进行补偿。可转债计息起始日为可转债发行首日。
二、申请转股的程序
1、转股起止日期
自2008年3月5日起至2012年9月5日止,可转债持有人可在股票交易时间内,随时申请将其所持有的可转债转换成公司流通A股。
2、转股申请的手续及转股申请的声明事项
转股申请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报盘方式进行。转股申请报盘及确认程序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进行。
可转债持有人可在转股期内将自己持有的可转债全部或部分转为本公司股票。转股的最小单位为1股。不足转换为1股股份的可转债部分,公司将在转股后的5个交易日内,以现金兑付该部分可转债的票面金额及应计利息。
转股申请一经确认不能撤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