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上午,省公安厅有关人员、省烟草专卖局有关负责同志、专案组成员以及专家对百川纸业有限公司的厂区进行了全面检查。检查人员在二车间发现了一台生产成型纸的1880型纸机和一箱分切机底刀;在二车间、打浆池、设备室等处发现了不同规格的螺纹纸下脚料、卷烟纸专用箱和成盘的卷烟纸样品;在化工原料仓库找到约9.5吨生产卷烟纸的专用助燃剂及领取使用的原始记录;在生产技术部的文件中找到了关于生产卷烟纸工艺的记录;在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办公室发现了生产计划单,记录着生产卷烟纸、成型纸的工艺流程和生产配方。根据调查结果,认定百川纸业有限公司涉嫌非法生产经营卷烟纸。
2月27日,省政法委、省经贸委、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烟草专卖局等部门在泰安召开“2·13”专案汇报会。孙公准局长、于长安副厅长分别就进一步扩大战果讲了意见,要求全体办案人员克服困难,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努力扩大战果,力争早日破获此案。
搜集证据 查清犯罪事实
由于案件持续时间长,交易次数多,许多直接证据已遭到了破坏,犯罪嫌疑人又百般抵赖,给调查取证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案发后,主要犯罪嫌疑人多次与下线联系,成立攻守同盟,逃避侦查;百川纸业有限公司将剩余的卷烟纸进行了转移和化浆处理,销毁了生产记录,更改了财务账目,更换了记账凭证,并彻底销毁了生产、销售、财务等方面的重要数据资料;在核查账目时,有的部门向专案组提供虚假证据,扰乱了专案组成员的视线;专案组传唤有关涉案人员和知情人时,百川纸业有限公司或以被传唤人外出无法到案,或以没有此人等理由进行搪塞;已到案人员在接受调查时回避实质性问题,拒不交代该公司生产销售卷烟纸的问题……
面对困难,专案组成员并没有退缩,而是及时调整策略,对犯罪嫌疑人和知情人实行攻心政策,教育他们积极配合专案组的工作。同时,专案组加大了对已转移证据的侦查力度,逐步收集并补充证据材料。
随着侦破工作的逐步展开,迫于压力,百川纸业有限公司总经理董某主动投案。随后,分管销售、生产技术的副总经理以及销售部、财务部24名有关人员到案接受调查。3月2日,专案组在济南将该公司总经理助理陈某抓获。在最初的审讯过程中,到案人员都存在侥幸心理,对实质性问题避而不答。省公安厅治安总队、泰安市烟草专卖局领导经常与犯罪嫌疑人谈话,向他们讲明政策和法律,劝其主动讲清问题,争取从宽处理。在多方劝说下,他们终于认识到了问题的严重性,开始配合专案组的工作。
3月16日,专案组成功追缴了百川纸业有限公司转移到济南的“纹辊”,然后顺藤摸瓜,掌握了在2月13日之后该公司销毁生产卷烟纸记录的证据,并及时将分管生产、技术、设备、销售、财务等关键部门的直接负责人全部抓获。
此后,专案组按照“内线审讯,外线出击,内线指导外线,外线回应内线”的工作思路,加大外线出击力度,多方查找证据,将调取的存取款凭证、物流运输协议、扣押的销售记录与犯罪嫌疑人的供述一一印证。很快,百川纸业有限公司董某等人非法生产卷烟纸的犯罪事实逐渐清晰起来。
原来,受利益驱使,2004年董某与陈某等人决定生产卷烟纸。为此,他们成立了试机生产领导小组,并从外地购进生产卷烟纸的专用设备,改进后安装到生产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