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不能把所有的责任担子都交给企业。企业的本质是以盈利为目的,它不可能承担效益之外的其它责任。企业具有良好的适应性,随着大气候大环境不断地调整自己的作为,就像大草原上的麋鹿不会主动去挑战食肉动物。而产业链的升级需要时间和成本,让企业勉力而为也是不现实的。像这样的事情,我们还是需要有形之手。
如果说,在学术层面上的观点争论仅仅表现出在利益逻辑上的混浊不清,而管理层面上部门利益、地方利益、局部利益的纷争和不协调,则会造成国家利益的损害,甚至产生背离。
有一件事情让我们很是担忧。据说,某家外资企业在某个行业的某个产品的“中国份额”已经超过了50%,明显触动了刚刚颁布的《反垄断法》。但是,它的新开项目又一次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批准,建成后其“中国份额”将会达到75%左右。且不论这种批准的科学度,就算有些同行想拿起这部国家大法来抗衡,却发现其司法解读还没有出台,根本没有执行性,申诉无门。
全球化生存非常残酷,也非常复杂。对我们来说,生存所必需的条件和装备都不完全,已有的也还不完善。这是我们的国情。退回去是错误的,但走向前也需要技巧和智慧。在这个时候,我们更应该客观冷静地理解和思考国家利益——正确的道路是又好又快地健康发展。把这个方向找准,即便走得慢一点,但方向是正确的。
走错路,是很可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