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沅江市地处洞庭湖腹地,境内“三分水面三分洲、三分垸田一分丘”,地势平坦,土壤肥沃,沟渠纵横,湖洲密布。全市辖16个乡镇、街道、场,总人口73.4万,总面积292.85万亩,其中固定林业用地88.12万亩。近年来,沅江作为益阳市林业局的试点单位,依托其优越的自然条件,围绕林业生态建设与产业建设同步协调发展这一主题,积极探索、稳步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按照“产权归属明晰、经营主体落实、责权划分明确、利益保障严格、流转顺畅规范、监管服务有效”的要求,加快建立现代林业产权制度。截止10月底,全市424个村,已全面完成林改任务的407个村,占应改革数的96%。在改革的重头明晰产权方面,该市在集体林权保持林地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的前提下,已将林地使用权和林木所有权全部落实到农户或其他经营主体,林地林权登记发证工作已基本完成,林权证发证率达到98%。通过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该市生态、经济、社会效益同步协调发展,出现了可喜局面。近三年,该市累计营造成片杨树速生丰产林64.30万亩,农田林网控制面积80多万亩,四旁植树1680万株。活立木蓄积量已达200万立方米,森林覆盖率为29.30%,林木绿化率47.25%,分别比“十五”期间增长130多万立方米、11.25%、20.45%。林产工业发展迅速,该市迅速发展的工业原料林后备资源正在迅速催生中冶科工-泰格林纸集团、湘中木业等一批林纸林板材加工龙头企业,2006年,全市实现林业总产值5.58亿元,比“十五”期间增长4.5倍。在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过程中,该市的主要做法是:
1、宣传深入,一个声音话林改。2006年下半年,在福建、江西等省大力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浪潮中,沅江市委、市政府在益阳市林业局的大力支持下,依据自身林业发展的形势和特点,作出了在全市开展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试点的决定。一年来,该市充分利用会议、各种媒体、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张贴宣传标语等丰富多彩、行之有效的宣传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改革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基本原则、方法步骤和改革政策,使其家喻户晓、深入人心,真正使广大群众了解改革,支持改革,参与改革。林改试点启动以后,该市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汇报,部署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工作。市、乡镇(场)、村相继召开干部、党员和村民大会,对改革进行全面动员,宣传林改政策,讨论改革方案,统一思想认识,形成改革活力。在进行会议宣传的同时,该市及时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相关政策措施印成宣传资料发放到各乡镇、村组和农户手中,并组织部分领导和业务人员到江西等地考察学习,借鉴外地经验;公开发表致全市社会各界朋友们的公开信;在电视、广播的黄金时段和网络的醒目位置,反复播放主要领导的讲话;在交通要道、居民集中居住区大量张贴宣传标语、悬挂宣传横幅。据统计,该市共召开各层次的会议14次,举办培训班6期,印发各种宣传资料15万份,张贴宣传标语、横幅280条。通过开展广泛宣传发动,使广大群众真正认识到集体林权制度迟的重大意义,有效地调动了广大群众参与改革的积极性,为全面推行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打下了良好的思想基础。
2、领导带头,三级书记抓林改。该市建立了市、乡、村三级书记抓林改的组织工作机制和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了一条自上而下、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线,确保了林改工作的有力推进。一是成立机构。该市成立了市林权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由市长任组长,市委办、市政府办、宣传部、农村办、林业局等22个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对该项工作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并研究解决有关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