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林木管护中,科技含量不断增强。对杨树的抚育管理普遍采取“一树一沟一堤”的整地方式,在林地中每年用除草剂除草2-3次,大穴施肥1-2次,病虫防治6-8次以上,林木管理落实到每一株,基本做到了“林地无杂草、树木无病虫危害”,大大提高了科技兴林的水平。杨树单株年均生长蓄积达0.1立方米以上。杨树长势好,木材规格大,材质无疤无节,成了各种板材、方材加工企业的上等原材料。
4、增加了各方收入。该市林浆纸板材工业的快速发展,带动了杨树工业原料林价格的上涨。2001年营造的杨树目前开始进入采伐期,销售收入每亩达3800元,给林农带来了可观的经济效益。据初步统计,该市小四旁造林达1800万株,户平85株,十年后,按每株200元计算,户平收入可达1.7万元。全市146.88万亩杨树面积,通过定向培育和集约经营,五年后年产木材可达100万立方米以上,平均每年可实现产值5亿元。林业的快速发展相应地增加了地方财政收入。林改前,该市林业税费收入仅占全市财政收入的1%左右,林改后,2006年林业税费收入占全市财政收入的10%。预计5年后,林业税费收入将占到该市财政收入的20%左右。
该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稳步实施,并取得实实在在的工作成效,给我们带来了几点有益启示:
1、改革必须因势利导。沅江市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成果并非一朝一夕之功,市委、市政府科学贯彻党和国家加快林业发展的一系列方针政策,深入研究本地工作实际,与时俱进,开拓创新,持之以恒抓改革,因势利导促发展,才取得今天这样的改革成效。早在上世纪末,针对部分机关干职工大胆承包荒洲造林的实际情况,沅江市委、市政府响亮地提出只要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政策,只要有利于保护群众利益,只要有利于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有利于农村经济发展,非公有制造林就可以大胆推广,非公有制业主就可以得到充分保护。2001年,沅江市委、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实施“五四四”林业建设工程的决定》,创造性地提出了“五种林子一齐上,四个轮子一齐转”的林业改革发展思路,大力发展经济林、防护林、防浪林、速生工业原料林、风景林;鼓励国有、集体、个人、联户多种所有制形式造林。正是这一开创性的举措,为各方投资造林营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也为后来的改革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改革必须以民为本。该市在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过程中,严格依法依规操作,切实维护好、实现好群众根本利益,以群众满意不满意、高兴不高兴、赞成不赞成作为衡量改革成效的标准,真正做到以民为本。林权证是林农对林地使用权、林木经营权和所有权的唯一法律凭证,要维护林农权益,让林农放心,就必须及时登记发放林权证,针对群众这一心理,该市在林权证换发过程中,根据工作实际,优先发放租赁、承包等方式新营造的非公有制林业的林权证,暂缓登记国家、集体所有制林业的林权证,受到了广大林农的一致好评,为顺利推进林业产权制度改革起到很大的促进作用。
3、改革必须整体联动。沅江市在重点推进以明晰产权、放活经营、规范流转、保障收益为主要内容的主体改革时,同时注重相关配套改革,沅江市委、市政府不惜财力物力和机构编制压力完成了对基层林业站的收编,对林业行政执法队伍的整合和要素市场等配套机构改革,保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整体协调推进。在改革中,沅江市各地各有关部门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各负其责,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做到了三级联动,全民参与,全力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