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中美两国贸易的快速发展,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也日渐频繁,不断增加。中美两国有关反补贴争端就是近年来新产生的一种贸易争端。长期以来,美国一直奉行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适用反补贴法的政策,然而,在美国贸易保护政策进一步抬头、国会压力不断增大以及国内一些产业的产品竞争力不断减弱的背景下,美国政府首次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的进口产品适用反补贴法。这一做法,必将使中美反补贴争端愈演愈烈。中国政府和企业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对待,决不能掉以轻心。
中美两国贸易随着中国加入WTO得到了快速的发展,据美国海关统计,双边贸易额在2006年已达3430亿美元,中国已成了美国的全球第二大贸易伙伴,美国也是中国的全球第二大贸易伙伴,仅次于欧盟。随着两国贸易的发展,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也日渐频繁,不断增加。可以说,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争端相比较,中美之问的贸易争端真是“品种繁杂,数量最多”。中美反补贴争端是双方近年来众多贸易争端的突出事件,本文就中美反补贴争端作一些探讨和评析。
一、中美反补贴争端形成的历史过程
中美贸易随着1979年两国的正式建交逐步得到发展和扩大,但贸易纠纷也随之产生。不过,当时的贸易争端主要集中在反倾销问题上。直到上世纪90年代初,中美之间才产生第一起反补贴案。美国LASKO金属产品公司分别于1990年10月和1991年10月向美国政府相关部门提出反倾销和反补贴请求,要求对中国江苏无锡电扇厂输美电扇征收反倾销和反补贴税。经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和美国商务部审理后,美国商务部最终裁定对我国输美电扇征收反倾销税。但是,对美国LASKO金属产品公司的反补贴请求,美国商务部最终于1992年6月做出了不适用美国反补贴法的裁定。至此,中美之间的第一起反补贴案在双方没有展开实质上较量的情况下就匆匆结束了。美国商务部之所以驳回美国LASKO金属产品公司的反补贴调查的请求,原因有二:一是美国商务部遵循了1984年乔治城钢铁(GeorgetownSteel)案的判例所确定的原则,不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反补贴调查;二是美国商务部认定中国的电扇行业不是市场导向产业,故不适用反补贴法。此案结果出来之后,给人们留下了一个深刻的印象,即美国政府不会再对她所认定的非市场经济国家进行反补贴调查了。正是基于这样一种认识,中国政府有关机构和人士,中国相当一部分企业以及许多有关研究该问题的学者,几乎都放松了对美国有可能对中国出口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的警惕。2004年4月13日,应加拿大安大略省菲埃斯塔烧烤架有限公司的申请,加拿大边境服务署(CBSA)对原产于中国的烧烤架首次进行反倾销和反补贴立案调查。紧接着,加拿大又先后发起对我国出口的紧固件和复合地板等产品进行反补贴调查。由此,加拿大成为西方国家中第一个打破长期以来将中国视为非市场经济国家,只对中国适用反倾销法,而不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做法的国家,开创了西方国家对所谓的“非市场经济国家”实施反补贴调查的先例。中国以“非市场经济国家”不受反补贴调查的“金身”已破,这也刺激并加大了美国国内要求对非市场经济国家,特别是中国实施反补贴法的呼声。
二、反补贴成为美国对华贸易保护的新形式
(一)美国对中国发起反补贴调查的政治原因
随着中美两国贸易不断地扩大,两国之间的贸易争端也日益增多,尤其是中国加入WTO以来,有关两国贸易逆差和人民币汇率问题成了众多贸易争端中的突出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