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近日,本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控股股东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通知,因收购资金不足,锦州鑫天纸业有限公司决定取消收购凌海市大有农场芦苇公司持有的本公司1000万股股权。(本公司董事会于2007年7月16日公告了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详见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金城造纸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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