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盟云南省委提出,林业面临3个重要转变:从国家主办转变为社会主办,从单一经营形式转变为经营形式多样化,从行政运营转变为市场化经营。发展非公林业有利于优化林业资源和生产力要素的配置,实现投资主体的多元化,促进林业科技进步。
民盟云南省委建议:取消不利于非公林业发展的歧视性政策规定,把非公林业纳入整个林业管理范围,并依据其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规范管理行为。
依法维护经营者的合法权益。金融机构对个人造林、育林要放宽贷款条件,允许以林木抵押申请银行贷款,兑现林业税收政策。
广泛宣传发展非公林业的重要意义及其在整个林业中的地位和作用,使全社会形成共识,为大力发展非公林业营造一个良好的舆论环境。
加强科技指导和服务,改变传统粗放型的增长方式,使非公林业依靠科技进步来提升经营管理层次,提高产品质量和经济效益,不断增强市场的竞争力。
放宽非公林业的市场准入限制,除国家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项目外,一律允许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承包、租赁、合资、合作等方式参与林业产业开发。
针对商业林,采取“林业公司+基地+林农”的林业产业化经营模式,把分散的林农联结起来,形成市场化、规范化林业发展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