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与日俱增的包装垃圾问题给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了相当大的压力,成为世界各国政府颇感头痛的难题。一些发达国家迫于资源危机和防治污染的双重压力,纷纷开发绿色包装产品。目前,包装材料资源再生利用已在西欧和北美的发达国家形成了新的工业体系,其成功做法和经验值得我国加以借鉴。
美国目前实施包装废弃物处理收费与重复利用的措施,据美国《包装文摘》杂志报道,佛罗里达州政府正在积极推行《废弃物处理预收费法》(简称ADF 法案),将处理包装废弃物的费用让自由选择商品的消费者承担。为鼓励包装容器生产厂商支持该项法律,ADF 法案规定,只要厂商的产品达到一定的回收再利用水准,可申请免除包装废弃物的预收费。根据美国国家环保局每年公布的各种材料的回收率,凡是回收率达到50%的包装容器可予以免除预收费。目前,美国每年包装废旧纸盒的回收量高达4000 万吨,回收的包装旧纸盒使用化学方法处理后,可以重复利用,节约了大量的资源。 欧盟近年来实施的“绿色”计划要求成员国在二至三年内将废旧玻璃的回收量增加一倍,估计这一措施可节约石油2500 万升,节约制瓶材料200 万吨,节约垃圾处理费2000 万欧元,使垃圾中的废旧玻璃数量减少20%。 荷兰包装物生产厂商与政府签署了一份协议,该协议书同样适用于在荷兰市场流通的国外产品。协议书规定,自1998年元月一日起,65% 的包装材料必须可以重复利用,并要求厂商利用焚化法生产能源。 瑞士正在执行一个有关PET 和玻璃瓶的回收利用计划。2000 年,瑞士国内包装材料的再循环率已达88%,当前仍执行着每个罐头盒、每个饮料瓶付0.5欧元押金的制度,以有利于包装容器的回收与再利用。 德国制定了《循环经济法》,以法律的形式规定商品生产和经销者必须回收包装垃圾。该法律明确,容器和包装物要贴有绿色标志,消费者按此将垃圾投入指定地域,然后由专门的公司负责进行回收。回收公司是由生产者和经销商共同设定的,生产者和经销商根据生产量和销售量,向回收公司支付绿色标志的使用费。有关企业在包装容器材料使用方面,力求包装简单与轻便。据统计,近五年来,德国每年减少家庭及零售物包装垃圾20余万吨。《循环经济法》的适用范围已经扩展到汽车、电子器材和纤维制品等很多领域,日后还将拓宽到家具、建材等领域,其目的是最大限度地降低包装垃圾对环境的破坏。德国目前利用旧包装纸生产新闻纸的比例高达50%~60%,市场中随处可见以废纸生产的产品,如笔记本、卫生纸、信笺等等。市场中流通的玻璃瓶回收利用率为71%,接近政府要求达到的75% 的水平。德国联邦政府还积极推动产业界将PVC 瓶改用PET 包装,并要求80% 的PET 瓶回收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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